「台灣農學會赴國外補助」 一、本會為鼓勵會員參與國際事務、吸收國外農業知識與農產品行銷推廣,以加強會員服務,特設置獎勵會員赴國外從事國際農學研究及其事業發展補助辦法。 二、申請者應於本會公告期限內提出申請,經本會審查通過者,將核予每人最高1萬元之補助,每年以1次為限,以10名為原則。 三、申請資格與條件: (一)申請資格:凡本會永久會員或入會滿3年(迄本年10月18日止)之有效個人會員及學生會員,且3年內未獲得本補助者。 (二)申請條件: 1、出席國際農業學術會議發表研究成果、出席國際農業會議、參訪國外農業研究機關(構)及參加國際農業展覽等活動者。 2、經我國相關機關(構)核准赴國外從事農業專題研究或技術者。 四、申請方式:申請人請自即日起至本會網站(https://www.aat.org.tw,首頁\各種獎項\獎項申請;或https://goo.gl/Us61tf)填寫資料,完成後將附件檔案(推薦/申請表)列印出來,並依規定簽章後,將申請表連同應檢附申請文件壹式2份,於本年10月18日前函送臺北市大安區溫州街14號2樓本會收(以郵戳為憑),完成申請程序。 五、應檢附申請文件: (一)申請出席國際農業學術會議發表研究成果者,應檢附會議名稱、簡介、議程及論文接受函,每一論文以補助一人為限。 (二)申請出席國際農業會議者,應檢附申請人所屬機關(構)核准參加文件、邀請函及會議名稱、議程。 (三)申請參訪國外農業研究機關(構)者,應檢附申請人所屬機關(構)核准參加文件、邀請函及參訪行程。 (四)申請參加國際農業展覽者,應檢附展覽名稱、簡介、參展內容及邀請函或相關參展文件。 (五)經所屬機關(構)核准赴國外從事農業專題或技術合作等研究相關文件。 (六)其他有助於審查之文件。 六、經本會審查通過獲得補助者,應於返國後3個月內,檢附出國報告書紙本一式三份與電子檔、電子機票(或機票票根、購票e-mail資料)、登機證等出國證明文件影本及領據,向本會申請核撥補助,無故逾期者視同放棄,本會不予補助。 七、檢附社團法人台灣農學會獎勵會員赴國外從事國際農學研究及其事業發展補助辦法及出國報告書各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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