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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屏東科技大學113學年度第1學期徵聘「研究人員」公告(智慧農業領域/校務基金進用)
*訊息有效日期:2024/9/26 ~ 2024/10/9           *公告單位: 人事室
*聯絡方式:人事室 / 盧先生 / 分機6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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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屏東科技大學113學年度第1學期徵聘「研究人員」公告(智慧農業領域/校務基金進用)

(自本校通知報到日起聘) 公告日期:113年9月26日

■徵聘單位:研究總中心(智慧農業領域)
■徵聘職稱:助理教授級研究員
■名額:1名
■一般資格條件: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相關系所博士學位或助理教授以上教師資格證書者。
■專長領域或特殊資格條件(含研究著作要求):
1.具備農業相關大數據分析能力。
2.具有碳排與農業相關資訊管理系統開發能力與經驗。
3.曾申請國科會與教育部計畫,具有獨立執行計畫能力。
4.擁有農業相關行銷經驗。
5.曾發表SCI或SSCI或擁有專利發明。
6.能夠以英文進行中心導覽介紹。

■Department:General Research Service Center
■Position:Assistant Professor Rank Research Fellow
■Vacancy:1
■General Requirement:A Ph.D. degree in a relevant field recognized by the Ministry of Education of the R.O.C. is required, or experience as an assistant professor (or above) with an official teaching certificate.
■Specialization or Special Qualification(research and publication requirement included):
1.Capable of analyzing agricultural big data.
2.Experienced in developing information systems related to carbon emissions and agriculture.
3.Applied for projects from the Nation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ouncil and Ministry of Education, with the ability to execute projects independently.
4.Experienced in agricultural marketing.
5.Published papers in SCI or SSCI journals or hold patents.
6.Able to guided tour introductions of center in Engli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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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一、以上應徵之「一般資格條件」,須於公告截止日前(113年10月9日)已具有博士學位。
二、以上應徵之「專長領域獲特殊資格條件」中有關「實務工作經驗」之審核,本校將依教育部訂定公布「技專校院專業科目或技術科目之教師業界實務工作經驗認定標準」規定辦理。
三、報名期間︰自公告日起至113年10月9日止截止收件。
四、報名方式︰報名方式︰一律採書面方式報名,收件至報名截止日止。
(一)郵寄方式報名:以郵戳為憑,請寄送至91201屏東縣內埔鄉老埤村學府路1號,國立屏東科技大學人事室收。
(二) 親送方式報名:以本校人事室「職缺收件章」收件日期為憑,請於報名截止日前之本校工作日期間親送至本校行政中心二樓人事室,交由人事人員收執,並加蓋「職缺收件章」。
※ 應檢附之證件不齊或逾期者,均不予受理。
五、聯絡電話︰08-7703202轉分機6360本校人事室盧先生。
六、應徵信封右上角請務必註明「應徵者姓名」及「應徵單位(領域)」;資格符合者由徵聘單位辦理後續審查事宜,不合者恕不退件及函復。如未獲錄取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足額回郵信封以利郵寄。
七、報名需繳交表件︰(徵聘單位另有資料需求者,請依其需求辦理)
(一)現職工作佐證文件(國外任職證明文件須附中文譯本並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
(二)個人基本資料表(請詳細註明通訊地址、聯絡電話、行動電話及電子郵件信箱)。
(三)最近五年內著作一覽表。
(四)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畢業學校如係國外學歷須為教育部所認可且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有案者,須於公告截止日前取得之學歷始予採認。
(五)檢附相關實務工作經驗之證明文件影本。(須於公告截止日前之實務工作經驗始予採認)
(六)最高學歷歷年成績單影本,畢業學校如係國外學歷須為教育部所認可且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有案者。
(七)其他有利於聘審之資格證明文件。
(八)國立屏東科技大學個人資料蒐集聲明暨同意書。
※※(一 ~ 八)項資料請勿膠封,使用長尾夾固定成冊即可※※
八、請應徵者詳閱「本校個人資料蒐集聲明暨同意書」,確認同意相關事項後簽名,並隨同履歷資料繳件。
九、前述第七項(1款)所需之「個人基本資料表(word檔案)」、「個人資料簡表(校務基金進用研究人員)(Excel檔案)」表格,刊登於本校首頁(網址:http://www.npust.edu.tw/)點選「徵才資訊」及人事室網站首頁(網址https://personnel.npust.edu.tw/)最新消息、徵才求職,請自行下載相關表格使用;其中有關「個人資料簡表.xlsx(Excel檔案)」,請另行以E-mail方式逕傳送以下相關系、所承辦人:
項目 單位 郵件信箱
(一) 研究總中心 grsc@g4e.npust.edu.tw
十、依「校務基金進用研究人員聘用辦法」規定:
(一)校務基金進用研究人員以編制外人員契約進用,其等級分為特聘級研究員、教授級研究員、副教授級研究員、助理教授級研究員及講師級研究員等五級(以下簡稱校務基金進用研究人員),其遴聘資格準用「大學研究人員聘任辦法」之規定。
(二)校務基金進用研究人員聘期,以一年一聘為原則,但計畫期限在一年以內者,應依實際所需時間聘用。
(三)聘期最長以三年為限,每年須依規定接受評鑑,其辦法另定之。
(四)用人單位辦理校務基金進用研究人員辦理續聘時,應提出聘用期間執行研究成果績效報告,並載明要求事項及檢據證明文件資料,提送校務基金進用研究人員評審委員會審議。
(五)校務基金進用研究人員於契約期間至少應參與一項研究計畫並於本校課程期間內每週實際授課2至4小時。
十一、應徵者之個人資料將用於本校此次徵聘研究人員之各項相關業務;且錄取後,將其個人資料供校務行政之用。
十二、本校聘任前依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報到查訪及查閱辦法第14條之規定,應申請查閱有無性侵害犯罪紀錄。
十三、本公告同時刊登於下列網站:
(一)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址http://www.dgpa.gov.tw/點選「事求人」。
(二)本校首頁網址http://www.npust.edu.tw/index.aspx 點選「求才資訊」。
(三)本校人事室網址http://personnel.npust.edu.tw/bin/home.php點選「最新消息」/「徵才求職區」。
(四)台灣就業通網址https://www.taiwanjobs.gov.tw/home109/index.aspx點選「找工作」。
(五)教育部全國大專教師人才網網址https://tjn.moe.edu.tw/EduJin/點選「職缺訊息」。
(六)國科會網址https://www.nstc.gov.tw/點選「動態資訊」/「求才訊息」。


(詳細內容及相關報名表格、如「附加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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