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及落實本協會之宗旨及理念,在國內選拔對永續農法有傑出貢獻之優良會員及研究人員,給予獎勵表揚。 二、表揚對象及人數: (一)、永續農法傑出事業獎以本會入會滿三年以上之會員且無欠繳會費,從事農、 林、漁、牧之生產改進、推廣、運銷等實際基層工作人員為遴選對象。 (二)、永續農法傑出學術獎以本會入會滿三年以上之會員且無欠繳會費,從事農、 林、漁、牧之生產改進、推廣、運銷等試驗研究人員為遴選對象。 (三)、受表揚者需對農、林、漁、牧之永續經營有創新性改革及具體貢獻。本獎項分為永續農法傑出事業獎一至三名,得從缺;永續農法傑出學術獎一至二名,得從缺。 三、推薦方式: (一)、會員十人以上之連署。 (二)、理監事二人以上之連署。 (三)、政府立案之機關團體或學術單位之推薦。 (四)、基於迴避原則,褒獎委員不得推薦。 上述推薦後再由本會褒獎委員會審核,完成遴選工作。 四、應繳資料: (一)、中華永續農業協會永續農法候選人資料表。 (二)、中華永續農業協會永續農法候選人推薦書。 (三)、裝訂成冊之佐證資料(如個人著作清單、論文抽印本及專利證書、技轉證明影本等相關證明資料)。
請於114年5月2日前,將應繳資料郵寄至40227臺中市南區興大路145號國立中興大學農業暨自然資源學院院辦公室,中華永續農業協會秘書組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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