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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環境部「懸浮微粒物質災害防救業務計畫」修正案
*訊息有效日期:2025/4/16 ~ 2025/4/22           *公告單位: 環境保護暨安全衛生中心
*聯絡方式:分機5112鄭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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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行政院秘書長114年4月1日院臺忠長字第1145005439號函送114年3月13日中央災害防救會報第51次會報。
一、會議紀錄討論事項決議(二)辦理。
二、檢附懸浮微粒物質災害防救業務計畫核定本。


關鍵字: 懸浮微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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