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本校學生事務處「中華民國114年3月17日屏科大學字第1141100157號通知函」辦理(諒達)。
二、學生特殊優劣事蹟簽請獎勵或懲處,惠請依本校「學生行為規範及獎懲辦法」相關條文,據以填寫學生獎懲建議表(紙本三聯式)辦理。
三、惠請於114年5月4日(星期日)下午5點截止日前,將學生獎懲建議表(紙本三聯式)送至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彙整、陳核、登錄,俾利學生操行成績之統計。
〔重要事項說明〕:113學年度【應屆畢業生】的獎懲建議表(紙本三聯式),請務必於上開時間之前,送到生輔組彙整、陳核、登錄,俾利學生操行成績之計算,臚列各班級學生名次後簽辦,俾利配合【畢業典禮承辦單位行政程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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