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國立屏東科技大學學生參與外語能力檢定獎勵辦法辦理(如附件一)。
二、凡符合外語獎勵之語言及標準獎勵者,填寫外語能力檢定獎勵申請表(如附件二),並檢具相關文件提出申請(隨時收件受理);但當年度畢業生申請獎勵收件至當年度5月20日止,且仍為在學者。 ~檢測時間落於112.5.21~114.5.20間的資料,都受理喔~敬請把握機會~
三、申請者需繳交資料及注意事項: (1)學生外語能力檢定獎勵一學年只核銷一次;因此,本113學年度【學生外語能力檢定獎勵】申請受理至114年5月20日(一)截止。 (2)請符合資格之學生,填妥申請表並檢具證明文件,經單位主管核章後,送教務處課務組辦理。 (3)「學生外語能力檢定獎勵申請表」取得路徑:本校教務處網頁/表單下載/外語檢定獎勵。
四、本外語能力檢定獎勵所需經費由校務基金獎助學金支應,經學務處獎助學金審查委員會審核,獎勵金標準若不敷支付當學年度申請人數時,得視預算經費及申請人數調整之。
五、核發113學年度外語能力檢定獎勵金時間約為114年7月中旬。
六、承辦人:(教務處課務組)邱春葉小姐 #6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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