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校學生會組織章程暨學生自治團體選舉罷免辦法辦理。 二、候選人登記期程,說明臚列: (一)日期:5月19日(星期一)至5月23日(星期五)止 (二)時間:上午8時至下午8時。 (三)地點:學生事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含辦公室與課指組內門投遞口-夜間專用)。 三、候選人登記資格: (一)具有本校正式學籍、非本校學生自治團體選舉罷免法第七條第三項規定身分之學生且繳有學生會費之非應屆畢業生者,登記資料檢核時,經確定任期完整可擔任1年者。 (二)114學年度具結任期內無安排修習系所校外實習課程。 (三)在校之平均操行成績在八十分(含)以上,且未受記小過一次(含)以上之處分者。 四、其他候選登記資格與地點、競選活動規定、投票時間與地點等詳見選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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