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案業經114年5月22日本校113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通過。 二、為因應校務發展並整合本校教師教學資源,使教師於校內轉聘及短期改聘之作業有所依循,保障教師之權利,特訂定國立屏東科技大學教師校內轉聘及短期改聘實施要點。 三、校內教師轉聘、短期改聘及移撥作業程序及相關規範(第三點至第六點)重點摘錄如下: (一)自即日起本校原改隸教師修正為短期改聘教師,作業程序請參照第三條第一項第二款。 (二)申請轉聘或短期改聘,教師專長領域應符合轉入系之教學及發展需求,並實際參與專業課程授課。 (三)轉聘及改聘作業應於每學期開學各系完成排課作業之前完成上開作業程序。 (四)短期改聘教師之權利義務仍歸屬原聘任單位。 四、檢附國立屏東科技大學教師校內轉聘及短期改聘實施要點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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