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學年經費結算與資料轉檔作業, 7月份生活服務學習助學金僅能於7月16-25日核銷(如遇假日系統仍開放核銷)。
單位核章完成後之核銷單,務必於規定截止時間前送件,收件時間如下: 1.【規定正式收件時間】7月20日下午17時00分前送至課指組辦公室內(預估當月月底可入帳)。 2.【有問題核銷案補件時間】最慢於7月25日下午17時00分前送至課指組辦公室內(規定核銷送件已逾期-隔月才可入帳),恕逾期不候。
【請注意】8月1日後已正式啟用114學年度生活服務學習助學金系統,無法往前跨月核銷舊學年度7月份生活服務學習助學金,僅能核銷8月以後助學金核銷案,請聘人單位與同學務必特加注意7月份核銷時間,務必於規定時內繳交核銷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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