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校安中心丹娜絲颱風第一號通報
114年7月5日9時15分
一、中央氣象署已於114年7月5日早上8時30分發布編號第4號 「丹娜絲」海上颱風警報,中央災害應變中心二級開設。
二、丹娜絲颱風中心位置在北緯19.9度,東經117.6度。七級風平均暴風半徑80公里。6日颱風最接近臺灣,各地有局部短暫陣雨或雷雨,並有局部大雨發生的機率,南部及東南部山區有局部豪雨發生的機率。請各級學校(含館所)先行做好各項防颱整備。
三、颱風暴風圈影響之區域需注意強風豪雨影響,校園內室外懸掛物、招牌、圍籬及鷹架等應加強牢固,留意強風亦造成路樹傾倒,陽臺盆景等應妥善放置,排水溝渠請加強清理。
四、請學校加強掌握師生參加戶外活動情形(活動隊伍領隊請保持手機暢通),若隊伍活動區域為颱風警戒區,請主動聯繫並要求活動暫停,且進駐安全場所,俟颱風威脅解除後再行出發。通報路徑:首頁>表報作業>各級學校戶外活動登錄系統。
五、請各教育主管行政機關督導管制所屬學校(館所)若有發生災損情形,通報人員於安全無虞狀況下,利用本部校安中心網頁完成「丹娜絲颱風」災損之校安通報作業,通報路徑:首頁 > 表報作業 > 天然災害災損及停課通報系統 > 其他重大災害-丹娜絲颱風;請各級學校(含幼兒園、館所)按實際「受當次天然災害所造成的損失」且「需緊急給予協助」者,核實填報災損金額,務必確認是否有誤植情形(如:多填一位數、金額未詳估算等),以確保災損金額之正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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