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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學年度「重點產業領域擴大招收僑生港澳學生及外國學生實施計畫」計畫徵件案
*訊息有效日期:2025/7/10 ~ 2025/7/31           *公告單位: 國際事務處
*聯絡方式:國際事務處黃進德先生,電話:(08)7703202 #6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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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因應國內少子化及重點產業人才需求,配合國家發展委員會移民政策規劃,確保僑生、港澳生及外國學生具備足夠語言能力及獲得完善學習及生活輔導等要件下,提供學校國際招生彈性措施,以擴充僑外生生源,促進優秀人才留臺就業。

二、重點產業系所招生:
(一)資格:
1.符合5+2(智慧機械、亞洲‧矽谷、綠能科技、生技醫療、國防、新農業、循環經濟)重點產業,且符合師資質量基準之系所(不含醫學系、中醫系、牙醫系及師資培育等政府人力控管系所 )。
2.具有良好語言教學條件(全英語授課或華語授課),學生須具備使用授課語言進行專業學習能力,學校需有提升學生語言能力之有效機制。
3.學校具備校級生活及經濟輔導機制,系所具備課業輔導、學生學習成效追蹤及就業輔導等機制。
(二)招生及教學:
1.學校現有系所班別得依現行海外聯合招生委員會「個人申請」及單獨招生管道招收僑生及港澳學生、單獨招生管道招收外國學生,並進行專業教學。
2.學生入學前應具備一定華語基礎或英語能力,入學後學校應開設華語課程強化招收僑外生之華語能力,或開設全英語教學課程;學校若規劃採全英語授課,應確認授課教師及學生均有進行專業教學及學習之語言能力。
3.學校應強化並落實僑外生學習、生活、經濟及畢業後留臺就業等輔導機制,並追蹤學生語言能力及後續就業情形。
(三)彈性措施:
1.該系所僑外生名額不受當學年度招生名額外加10%限制。
2.學校得預錄取招生名額2倍人數;如實際註冊人數超過招生名額,得於入學學年度當學期行事曆所定開始上課日1個月內專案報部增量調整。
3.自計畫核定後3年內暫不以生師比作為教育部調減經費及招生名額之參據,並視後續執行情形滾動調整。自計畫核定後3年內其重點產業系所生師比及其衍生增加之全校生師比(含全校生師比及日間學制生師比)暫不做為教育部調減經費及招生名額之參據,並視後續執行情形滾動調整。
(四)其他配套措施
因應預錄取可能導致實際報到學生數超過招生名額之情形,須提出維護良好教學品質之配套措施。
(五)查核機制
1.教育部將檢核學生語言能力及學校教學、輔導僑外生情形,查核項目包括:
(1)僑外生華語能力升大二前須達華語文能力測驗(TOCFL)之聽力與閱讀測驗進階級(B1),若該系所為全英語教學,將檢核教師EMI教學情形。
(2)學校及系所僑外生輔導管理機制、僑外生專業學習表現分布(與系所國內學生比較)或專業證照取得情形以及僑外生留臺就業比率。
2.學校語言教學條件未符標準、未能妥善輔導僑外生或違反相關法令規定,教育部得要求學校限期改善,如屆期未改善得終止學校執行本計畫並扣減學校招收僑外生名額。

三、為滾動調整計畫運作,教育部刻正辦理本計畫作業要點修正作業,配合本次徵件先予敘明以下修正重點:
(一)取消國際專修部3倍預錄取機制;
(二)華語先修課程費用補助,額度調整為每人新臺幣3萬元;
(三)僑外生因故未能升讀大一者,包含華語先修期滿後未通過TOCFL A2退學、其他原因退學或失聯等,華語先修課程費用補助經費應由學校全額繳回。
(四)前述修正事項,除項次(一)自115學年度起實施外,其餘各項自114學年度起實施,並以公告之修正規定為準。

四、計畫申請方式說明如下:
(一)申請書格式電子檔請逕至本計畫網站下載(https://reurl.cc/K8ZQQy),並請先行完成線上申請系統填報作業及計畫書、附件上傳。
(二)請有意願申辦之系所於114年7月24日(星期四)下午5時前將計畫書及附件(一式二份)送國際事務處,逾時不予受理。

五、為利各校充分掌握計畫重點與執行細節,相關申請須知及常見問答(QA)已彙整公告於本計畫平台(https://reurl.cc/W0j0lD),請逕行參考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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