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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委員會中華民國113年7月31日制定公布之「海洋保育法」第6條至第17條、第20條至第30條,業經行政院定自114年7月1日施行,詳如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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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有效
日期:
2025/7/11
~
2025/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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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單位:
研究發展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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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方式:
潘小姐#6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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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印
說明:
海洋委員會於中華民國113年7月31日制定公布之「海洋保育法」第6條至第17條、第20條至第30條,業經行政院定自114年7月1日施行,詳如說明
一、依行政院114年6月27日院臺交字第1145012471B號函辦理。
二、檢附行政院函及海洋委員會相關函文及其附件影本各1份如本公告附件1-4。
附件: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函.pdf
附件1-行政院 函.pdf
附件2-海洋生物資源調查及保育措施執行辦法.odt
附件3-「海洋生物資源調查及保育措施執行辦法」總說明及逐條說明勘誤表.odt
附件-4海洋生物資源調查及保育措施執行辦法總說明.pdf
關鍵字:
海洋委員會
、
海洋保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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