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依據「國立屏東科技大學學生赴海外研習獎補助要點」辦理,申請補助前請務必詳閱要點說明。 一、補助項目: ◎海外專業實習(需搭配系上校外實習相關課程) ◎海外短期交換(需研修與系上相關之專業課程並且返國抵免學分) ◎海外競賽(競賽類別需與系上所學相關) ◎國際學術活動(參與國際學術活動並於研討會上進行口頭發表) 二、申請截止日:即日起至114年08月11日(一)下午17:00止(不受理逾時申請)。 三、補助對象:須為本校在校生,包含日間部、進修部及研究生(不含博士班研究生、境外碩士專班及任職公職人員)。 四、補助項目及額度:依本年度經費預算額度補助經濟艙一趟來回機票款(1次為限,國際學術活動額外補助會議註冊費、海外交換及海外實習如提供語言及文化課程研習證明可額外補助生活費);補助額度依校內審查會議核定之補助金額上限為主(實報實銷)。 五、出國期限:114-2學期「學生赴海外研習獎補助」為115年1月1日至6月30日(★可追溯申請114-1學期「學生赴海外研習獎補助」為114年7月1日至12月31日)。 六、申請方式:由學生自行提出申請,並於期限內經指導教授及系所單位主管核章同意,繳交申請表及相關資料至教務處課務組5-1辦理。 七、出國前注意事項:申請獲補助者應於出國前一個月至課務組提出出國校內簽文,並於簽文完成後進行「學生出國報告書」核章,始得出國,若不符校內出國流程,得拒絕受理核銷補助。 八、申請文件:(※請下載附件所有書面資料請提供A4 格式,依順序排列,以長尾夾或迴紋針固定,請勿裝訂!) 1.申請表(請以電腦繕打印出) 2.個人證件表 3.歷年成績單 4.近兩年外語能力證明影本 5.國外大學/海外機構之接受函或同意書 6.研修計畫書(內含個人自傳、赴國外研修之目標及計畫、預期出國研修課程及目前學習之相關性)---海外短期交換需檢附 *7.海外競賽---由系上擬參與競賽之教師提供參與競賽學生等相關資料,經由系所統一辦理規劃當年度競賽計畫及簽文,並檢附海外競賽簡章,視年度經費額度酌予補助。(若獲外部經費補助,不得重複申請) 8.論文被接受證明文件---國際學術活動需檢附 9.國際會議日程相關資料---國際學術活動需檢附 10.擬發表之論文全文或摘要影本---國際學術活動需檢附 九、核銷應注意事項: 1.申請追溯及回國後應繳交核銷文件: (1)登機證/搭機證明 (票面須於姓名、日期、起訖地點、航空公司、艙等處註名中文)。 (2)電子機票(須於姓名、日期、起訖地點、航空公司、艙等處註名中文)。 (3)收據或購票證明(搭乘本國籍航空請務必繳交正式收據或購票證明,抬頭請寫明「國立屏東科技大學」統編:91004103)。 (4)報名研討會需繳交註冊費收據,若為外幣匯款,請繳交匯款單正本,或足以證明新臺幣匯款正本資料。 (5)搭乘非本國籍航空公司應於出國前提出申請,並於回國後繳交核准之搭乘非本國籍航空公司航班申請書。 2.出入國境請於通關時確認於護照蓋出入境章備查。 3.所提供航班之票券應確實為本人搭乘,切勿提供無搭乘之機票或其於等非本人搭乘之票卷,若提供非本人確實搭乘之機票,依法得拒絕核銷及補助。 4.國際學術註冊費繳費及匯款應為申請者本人,請勿委託家人、朋友、同學等非本人匯款,若提供非本人匯款或非正本之單據,得拒絕核銷及補助。
※相關表格請至雲端下載:https://drive.google.com/drive/u/0/folders/1_RNsowf0Bq6nuW5QzBv4ZFEiuGeU26L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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