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說明: 一、本校「教師請假調補代課及鐘點費核計辦法」如附件一。 二、專任教師(含校務基金進用教學人員)請假請至差勤系統填寫調補代課資料,假單經核准後,始可列印課程調(補、代)課單。步驟:登入差勤系統:「紀錄查詢」→「個人差假查詢」→「調補課單」→列印。 三、專任教師(含校務基金進用教學人員)無需辦理請假但須調補代課及兼任教師請假辦理調補代課者,請填具「教師請假課程調(補、代)課單」如附件二;並於完成補(代)課後經班代表簽名送課務組備查。 四、兼任教師依「專科以上學校兼任教師聘任辦法」請假,課程以自行補課為原則,若無法補課,須經所屬教學單位同意,得由所屬教學單位簽請本校教師或校外合格教師代課,並加會教務處。 五、相關業務窗口: (一)教師請假窗口:人事室劉珈瑋小姐(分機6511)。 (二)課程調補代課窗口:課務組邱春葉小姐(分機6027)。
相關【附帶說明】 (一)依據本校「教師請假調補代課及鐘點費核計辦法」第五條:本校教師於學期上課期間出國參加國際會議或發表論文者,每學期以乙次為原則,如出國超過兩次(含)以上者,須專案簽請核准,並依規定提出調補課申請。 惟未兼行政職教師因執行國科會及農業部計畫案核准者,不受前項規定,但仍依規定提出調補課申請。
(二)教師因事簽請公文時,擬辦意見請註明活動期間所遺課務安排事宜;如:「職當日無課,擬前往參與會議或活動」或「活動期間課務依規定辦理調補課申請」。
(三)教育部規定第10條及本校要點第5點皆規定:教學模式以專任教師授課為主,業界專家協同教學為輔;業界專家協同期間專任教師應全程在場主持課程。 ★★★★★如發現不符以上規定者,將會提供資料給系/所/學程及主管,要求督促及查核事實。(此項目若有疑問請洽教資中心 蕭小姐#62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