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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114-1學期停修課程將於114年9月22日開始申請,請於網路填寫並列印申請表至教務處
*訊息有效日期:2025/9/18 ~ 2025/12/12           *公告單位: 教務處課務組
*聯絡方式:課務組 分機6026 林小姐 進修部 分機7329 劉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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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本校學生停修課程辦法規定,考量學生於加退選課程截止後因特殊情形,無法繼續修讀課程,得申請停修。
二、停修課程申請路徑:校務行政資訊系統→成績課表→
課程停修申請→列印申請表→授課教師及系(所)主任簽核後→送教務處審核(進修部同學送至進修教育組),操作流程請至教務處網頁下載。
三、停修課程申請規定如下:
(一)每學期以一科為限。
(二)已達扣考規定之科目,不得申請停修。
(三)停修後之總學分不得少於每學期應修最低學分「日四技」及「產專班」一至三年級最低12學分、四年級最低9學分;「進四技」一至四年級均為9學分。
(四)停修課程申請於開學第3週(114年9月22日)至14週(114年12月12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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