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本校張金龍校長業獲校務會議代表投票通過同意續任
公告事項 一、本校張校長金龍第七任之任期將於115年7月31日屆滿,教育部依據「辦理國立大學校長續任評鑑作業要點」規定,責成本校於114年6月2日陳送「校務說明書」供辦理校長續任評鑑,教育部於同年8月21日完成續任評鑑報告書。 二、本校爰依組織規程第8條第6項規定,於114年9月22日(星期一)114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臨時校務會議中辦理續任案投票,投票採無記名方式,其投票過程嚴謹、順暢,全校83位校務會議代表中,總計83位代表出席投票,並獲75票同意續任,8票不同意,0票無效票,同意票支持率90.36%。
校務會議代理主席 陳 瑞 仁
中華民國114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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