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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農業部漁業署辦理115年度補助農業科技計畫,敬請有意研提之教師於114年11月7日前上網研提計畫書。
一、依據農業部一般農業科技計畫補助作業要點辦理。
二、農業部漁業署115年度第一階段補助農業科技計畫(第2次公告)申請注意事項如下:
(一)各研究目的與工作項目一覽表請逕至農業部漁業署網站(https://www.fa.gov.tw/)下載。
(二)有意申請旨揭補助科技計畫之相關研究機關(構),請至農業計畫管理系統(https://project.moa.gov.tw/),於「研提系統」以新增計畫形式完成計畫研提並撰擬計畫說明書,並依113年度績效評級結果表,編列行政管理費6%為上限,於114年11月7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完成送出即可(以系統送出時間為憑)。
(三)為利後續管考及績效展現,計畫申請需將「115年度漁業署科技計畫查核量化指標表」以附加檔案方式上傳。
(四)為提升計畫研提品質,特編列計畫說明書研提作業及經費編列常見錯誤態樣及不予審查情況,請有意申請旨揭補助科技計畫之相關研究機關(構)參考。
(五)為響應環保減少用紙,請於系統研提計畫書並完成送出即可,檢附漁業署「115年第一階段科技計畫研究重點-第2次公告」供參。
三、農業部漁業署科技計畫經費編列請依據「農業部主管計畫經費處理手冊」規定辦理,計畫研究期程原則自農業部漁業署計畫核定月份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各計畫之預算額度詳如一覽表。
四、農業部漁業署受理各研究機關(構)所送之計畫書後,將規劃於114年12月底前辦理計畫評審作業,各計畫評審時間將另行通知,請預先準備10-15分鐘簡報。
五、依據「農業部漁業署科技計畫實地查核作業要點」第三點,研究人員主持之農業部各類計畫總數如有超過2項,將加強後續計畫績效查核並辦理實地查核。
六、後續計畫產生之研發成果收入,應依「農業部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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