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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辦理本校「綜合行政職系秘書」職缺1名內陞作業,有意願之同仁,請填妥下列文件並檢附相關證明,於114年12月12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送至人事室承辦人收執。 二、資格條件 : (一)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本校現職公務人員。 (二)現任職務為本校職員陞遷序列表第五序列職務,符合前項任用資格,且具有陞職意願者。 三、有關本校職員陞遷甄審之相關表件如下: (一)陞遷遴選意願書:請填寫後簽章。 (二)職務陞遷甄審資績評分表:由本人填列後簽章,並檢附下列文件(請依下列順序排列): 1.最高學歷證書。 2.考試及格證書(含升薦任官等考試或訓練及格證書)。 3.現職或同職務列等之職務銓敘審定函。 4.近5年現職及「同職務列等」職務考績通知書。 5.近5年現職及「同職務列等」職務獎懲令。 6.近5年現職及「同職務列等」職務,與擬陞任職務性質相關,並登載於「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入口網站」之終身學習時數資料清冊。 7.本校「語言檢測陞任評分計分標準對照表」內各類語言檢測合格證書(無則免附)。 (三)陞遷資績評分優良事蹟簡述及評量表:由現職及職缺單位主管初評及核章。 四、本次陞遷資績評分表考績計算至113年12月31日止;現職或同職務列等年資計算至114年11月30日止;獎懲、訓練研習時數計算至114年11月30日止。 五、現職人員具本案陞任資格、未於公告期限內提出申請者,視同放棄參加甄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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