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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雜費減免】114學年度2學期申辦須知,第一階段請於114年12月8日至115年1月2日前辦理完成。
*訊息有效日期:2025/12/9 ~ 2026/1/2           *公告單位: 學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
*聯絡方式:洪小姐 分機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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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114學年度第2學期學雜費減免申辦時程:

(一)學雜費減免系統開放及資料繳件時程:114年12月8日至115年1月2日,週一至週五。

1、114年12月8日至115年1月2日收件時間為08:30至17:00。

2、此階段可至系統申請、列印申請表及資料繳件。

3、舊生應於1月2日前完成辦理,逾時不候,寒暑假期間僅供新生、轉學生等特殊情況辦理。

二、注意事項:

(一)學雜費減免系統網址 http://osas.npust.edu.tw/alltop/。

(二)學生事務處「學雜費減免專區」網址https://osa.npust.edu.tw/qa/qa1/exempt1/。

(三)資料不齊或逾期未完成申請者,均視為審查不合格。

(四)依規定應先申辦學雜費減免後,再持減免後之繳費單(繳費單右上角會註明減免類別及減免標準)進行繳費或辦理就學貸款。

同學如欲同時申辦「學雜費減免」及「就學貸款」,應以先辦理學雜費減免,後辦理就學貸款為原則,並請注意學雜費減免及就學貸款之申辦時程及相關事宜,以免自身權益受損。

減免申辦前若已申辦就貸,須持減免後之繳費單至臺灣銀行更正就貸金額;減免申辦前若已繳納全額學雜費者,則約於期末考前進行退費。

(五)各類學雜費減免與政府各類助學金僅能擇一申請,如違反相關規定以致自身權益受損者,自行負責。

(六)若有任何學雜費減免相關疑問,若有任何學雜費減免相關疑問,可參閱學生事務處網頁Q&A及學雜費減免專區,或電洽(08)7740-458洪小姐



附件: 114-2學雜費減免須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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