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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外交獎學金」已公告最新申請訊息,歡迎同學參閱辦法並備件申請,謝謝。
申請對象: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之全時進修生 (不含在職專班、帶職帶薪進修者) 2、曾於113學年度修習外交、國際公法、國際私法、國際關係、國際政治、國際經貿、國際傳播、區域研究、兩岸關係、比較政府、比較政治、外文等相關課程5門以上 ※5門課程中應有1門外文,倘未修讀,除外交等5門課程成績外,應檢附外語檢定/測驗成績證明文件影本) ※如有選修環境保護、醫療、公共衛生、科技、能源、法律、文化等與全球化有關之課程,可抵充上開規定修讀之相關課程,最多以2 門為限 3、上述所列修習科目修業成績平均達80 分以上,且學業平均及操行成績均在80分以上,體育成績75分以上(無修者免計),未有任一門課程不及格且未受記過以上之處分 4、符合以上條件且具參與國際會議、擔任外交部或非政府組織(NGO)志工、青年大使(或外交實習生)之經驗者為優先
注意事項: ※詳細辦法請參閱附件或至學務資訊系統下載
→進學務資訊管理系統後的路徑:BC 學生作業入口→BCI 獎學金作業→BCI10 獎學金申請→(【獎學金名稱】可利用關鍵字快速搜尋獎學金)找到想尋找的獎學金
獎助學金申辦小提醒: 1、學務資訊系統公告同時有「課指組收件時間」與「校外獎學金單位收件截止時間」代表課指組統一送件或自行送件兩種送件方式都可以。 2、申請表有置放於課指組門口獎學金鐵櫃,歡迎自行索取 3、申請表件如有需「校長簽章」、「校印」(或有單位稱為「關防」、「學校印信」等)或「教務/學務長簽章」等,送課指組交件後就會協助您蓋章(如果獎助學金需要您自行送件,一樣要先送至課指組申請核章,並請預留2~3個工作日唷)。 如需導師或系主任簽章,則還是請同學自行先洽導師或系辦處理喔。
如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課指組(分機6462)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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