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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度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核定分配經常門執行用途」調查表請於115年1月26日前送主計室彙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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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有效
日期:
2026/1/5
~
2026/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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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單位:
主計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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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方式:
6121吳組長6125姜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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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印
各位同仁大家好:
「115年度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核定分配經常門執行用途」調查表請於115年1月26日前送本室姜智豪先生彙辦。
1.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核定分配「行政單位」及「學院、系、所」經常維持費,維持最高30%為助學金。
2.最少提撥10%為學習型助學金,就分配數轉入學生事務處「獎助學金統籌(學習型)」項下,進用時向學生事務處提出申請。
3.最多提撥5%為勞僱型助學金(含臨時工),就分配數轉入「編外人員用人費」項下,進用時向人事室提出申請,事前簽奉校長核准。
祝各位同仁
平安喜樂
主計室敬上
附件:
115年分配核定經常門執行用途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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