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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受理學生暑期實習作業要點」(附件1)辦理。 二、有意申請者請參閱上揭作業要點及「115年度大專院校學生暑期實習需求表」(附件2),備齊申請資料(含申請表、履歷自傳、實習計畫),於115年4月23日前e-mail至yhchao6407@gmail.com聯絡人電子信箱。寄送後,並請來電08-7703202#6407確認收件狀態與表單填寫是否完整。 相關表單請至本處官網(https://www.cksmh.gov.tw)「政府資訊公開」之行政規則下載。 三、該處將於截止收件後統一辦理審查,並於5月中旬函知送件學校及申請者審查結果。
備註:報名前請先知會系上,如搭配系上實習課程請另依系所規定辦理。非配合系科專業修習校外實習課程的實習生錄取後必須辦理自行辦理意外險,所有的實習生須辦妥意外險後,再前往實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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