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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屏東縣緊急精神醫療處置運作機制作業流程
*訊息有效日期:2026/2/5 ~ 2026/2/28           *公告單位: 學務處學生諮商中心
*聯絡方式:潘雪芳社工師分機7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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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屏東縣政府115年01月23日屏府授衛心字第1158002074號,有關「屏東縣緊急精神醫療處置運作機制作業流程」

2.依精神衛生法第48條第1項規定相關工作者(含教育人員)於執行職務時,發現疑似出現自傷或傷人行為之虞者,可通報警察110、消防119 (疑似)精神病人危機事件,由地方主管機關應整合所屬衛生、警察、消防及其他相關機關,評估是否啟動24小時緊急精神醫療處置,緊急精神醫療處置專線0963-204-569。



關鍵字: 緊急 精神醫療 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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