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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務組重要通知】114學年度第2學期教師指派課程教學助理及教學助理納保與進用開始申請,即日起至4月24日(五)止~
*訊息有效日期:2026/3/5 ~ 2026/4/24           *公告單位: 教務處課務組
*聯絡方式:課務組 分機:6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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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醒:
教學助理之起聘日以教務處公告為主,當學期聘用之教學助理,若不在聘期期間內,請勿從事課程相關勞雇工作。如未遵守相關規定而致生事端,責任將由授課教師負擔。

二、請教師先至「教師教學助理申請系統」指派課程教學助理,請務必通知教學助理系統確認課程及列印相關表件辦理後續加保進用。網址:https://elearning.npust.edu.tw/ta/#/login
※※輪授或合授課程,請務必先來電告知課務組設定該課程代表教師後才能進行指派。

(教師指派後,請務必通知學生處理後續加保及進用事宜,才算完成聘用。)

三、教學助理確認教師已指派為其課程助理後,請至「教學助理申請管理系統」點選課程並列印加保申請表(含體檢檢核表(請教師確認上課場域勾選(屬「一般作業場域」或「特別危害健康作業場域」)、前一學期平均達七十分以上成績單、證件黏貼表、個人資料蒐集聲明暨同意書,教師確認表件簽章後送課務組辦理加保進用;後續課務組手機簡訊通知領取教學助理約用申請表。網址:https://elearning.npust.edu.tw/fellowship/#/

四、教學助理注意事項:
(一) 教學助理簽核之加保申請書送達課務組之日後,於該課程第一個上課日當天(為聘期起聘日)辦理勞保加保作業(依規定,勞保不得追溯加保)及起薪計算(如遇當日加保,請務必於當日15:30前繳交),若因故逾期造成勞保投保延誤及薪資短缺請自行負責。
(二)再次提醒您,為配合各單位進用彙整、加保資料正確性及核薪等行政作業,教學助理如同時擔任2門課程以上且為不同授課教師時,仍「僅」受理「一次」教學助理進用及加保申請。故請各授課教師及教學助理務必再次檢視確認是否課程已指派完畢,並備齊所有課程申請相關資料後一併送交至教務處課務組4號櫃台,如因個人因素導致進用加保延遲等情事,將由授課教師或當事人自行負責。
(三)在擔任教學助理期間,不得同時擔任本校專任助理、勞僱型兼任助理、臨時工或其他具勞工保險身份之職務。
(四)外籍生(限外國留學生、僑生及華裔學生)需領有勞動部工作許可文件,依據工作許可之允許工作期間進用及核發薪資。

五、新進人員體檢檢查相關問題,請洽環安衛中心承辦人員:
楊國輝先生(安全業務) 分機:5108、洪雅珍小姐 分機:5525

六、教務處紙本通知隨後放至收發室各院、系所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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