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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本校「國立屏東科技大學學生參與外語能力檢定獎勵辦法」辦理(如附件一)。
二、凡符合本校外語能力檢定獎勵語言別及獎勵標準之學生,請填寫「外語能力檢定獎勵申請表」(如附件二),並檢具相關證明文件提出申請(隨到隨審)。惟當年度畢業生申請獎勵收件期限至當年度 5月20日止,且申請時仍須具在學身分。 另 檢測時間介於114年5月21日至115年5月20日間之證明資料均可受理申請,敬請符合資格之學生把握申請機會。
三、申請者應繳交資料及注意事項如下: (一)學生外語能力檢定獎勵 每學年僅核銷一次;爰此,114學年度「學生外語能力檢定獎勵」申請受理期限至 115年5月20日(星期三)截止。 (二)請符合資格之學生填妥申請表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經 單位主管核章後,送 教務處課務組 辦理。 (三)「學生外語能力檢定獎勵申請表」取得路徑:本校教務處網頁 → 表單下載 → 外語檢定獎勵。
四、本外語能力檢定獎勵所需經費由 校務基金獎助學金 支應,並經 學務處獎助學金審查委員會 審核;如申請人數超出當學年度預算額度,得依預算經費及申請人數調整獎勵金額。
五、114學年度外語能力檢定獎勵金預計 115年7月中旬 核發。
六、承辦人:教務處課務組 邱春葉小姐,分機 6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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