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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實習期限:當年度暑假期間內至少需200小時,一天約8小時。
二、對象:凡國內外各大專院校以上就讀科系與本館業務相關,並具備中文聽說讀寫能力者,且對美術館展覽規劃、教育推廣、研究典藏及經營管理等相關實務訓練有興趣之在學生,得向本館提出申請,經審核通過後,以義務性質至館實習。
三、報名期間:即日起至115年3月25日(以郵戳為憑)。
四、申請辦法:有意申請者敬請參閱「桃園市立美術館學生實習作業要點」並填妥相關表單,申請者一律於本館官網線上報名。
五、備 註: (一)實習期間無提供薪資,食宿、交通由實習生自理。 (二)實習期間該館提供意外傷害保險。 (三)報名前請先知會系上,如搭配系上實習學分請另依系所規定辦理,非配合系科專業修習校外實習課程的實習生,錄取後必須辦理自行辦理意外險,所有的實習生須辦妥意外險後,再前往實習。
六、相關表單請至實習生報名網址:https://tmofa.tycg.gov.tw/ch/learning/inte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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