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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實習期間:115年7月1日至115年8月31日。 二、報名期間:即日起至115年3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 三、報名方式:有意願申請的同學,請經指導老師與系所主任同意推薦,填具實習申請表,並檢附自傳、學經歷證明文件、實習計畫書等,於受理期間內向新北市文化局提出申請。 四、備 註: (一)依實習單位所訂期程進行面談或書面審核。 (二)核定名單預計於115年5月8日前於該局網站公告,並另行通知獲選者。 (三)報名前請先知會系上,如搭配系上實習學分請另依系所規定辦理,非配合系科專業修習校外實習課程的實習生,錄取後必須辦理自行辦理意外險,所有的實習生須辦妥意外險後,再前往實習。
五、其他事項:請詳閱附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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