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實習期間:115年6月22日至115年8月31日,實習時數不得少於160小時。
二、對象:國內外大專院校以上與本館業務相關系所之在學學生,得向本館提出申請,經審核通過者,以義務性質至本館實習。(外籍學生申請者,以具備中文之聽說能力為優先考慮)
三、報名期間:即日起至115年3月27日17:00止以電子郵件受理申請,逾期恕不受理。但遇特殊狀況且經本館同意者,不在此限。
四、申請流程: (一)申請應備文件: 1.申請表(附件一)。 2.就讀學校教師簽名推薦函一封。 3.實習計畫書(述明申請實習之理由以及實習目標, 以一千字為原則)。 4.在學成績單影本(須加蓋學校戳章;如為外文須經駐外館處驗證)。 5.身分證及學生證影本(外籍人士請檢附護照影本)。 6.簽署「蒐集個人資料告知同意書」(附件二)。 7.上述相關申請文件以中文為主,如為外文資料則須提供中譯版本,申請資料未齊全者或無法於申請期限內繳交,則不列入審核名單。 (二)申請方式 檢附前款所列應備文件,依序排列並掃描成PDF檔案,於2026年3月27日17:00前,以電子郵件寄送至TaichungArtMuseum@taichung.gov.tw,信件主旨為臺中市立美術館2026年實習申請-申請部門-申請人姓名。
五、備 註: (一)實習期間無提供薪資,食宿、交通由實習生自理。 (二)學生實習期間之保險,應由學校納入學生保險;如學校未投保者,須自行負擔實習期間之各項保險需求。外籍學生應自行辦理實習期間所需相關簽證文件。 (三)報名前請先知會系上,如搭配系上實習學分請另依系所規定辦理,非配合系科專業修習校外實習課程的實習生,錄取後必須辦理自行辦理意外險,所有的實習生須辦妥意外險後,再前往實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