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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申請「本校114學年度運動績優選手獎學金」,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校運動績優選手獎學金辦法第七條辦理。 二、受理申請案件需符合本辦法第三條規定之各項競賽並以競賽期間為114年5月1日至115年5月15日者為限,已有申請過之案件不受理。 三、凡符合本辦法申請資格者請於5月15日前備妥申請表及相關證明資料(詳見本辦法第七條)繳交至體育室,本室將擇期召開初審審查會後送本校獎學金審查委員會。 四、運動績優選手獎學金辦法及申請表已公告於本室網頁,請自行下載http://pe.npust.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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