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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本部108年12月13日臺教資(六)字第1080168456號函暨「教育部補助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校園能資源管理及環境安全衛生計畫作業要點」辦理。 二、本次申請對象為公私立大專校院,相關補助說明如下: (一)一般案(實驗室安全衛生設備): 1、補助方式及項目:採部分補助資本門,補助內容為實驗室安全設備,學校可考量校內實際情形,申請補助。 2、補助經費:每校補助上限20萬元,學校須編列配合款(至少占總計畫金額25%以上)。 3、加分項目:為鼓勵學校積極推動校園安全衛生管理,具有以下資格,本部將納入本計畫審查參考,予以加分: (1)參與114年本部「事業廢棄物妥善處理輔導訪查」、「學校化學品管理(含毒性化學物質申報異常)」輔導。 (2)具「CNS 45001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ISO45001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TOSHMS 台灣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或本部「大專校院校園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制度/管理系統」仍在效期之證書。 (3)提報職場安全健康週系列活動暨執行成果於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職場安全健康週專網」。 4、申請期限:自公告日起至115年6月30日止。 5、執行期限:自核定日起至116年3月31日止。 6、申請文件及方式:依限至學校安全衛生資訊網/安全衛生資源專區/實驗室設備補助區(https://www.safelab.edu.tw/)下載及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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