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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署表示,目前草擬之食品正面營養資訊標示指引,將以每100公克(固體)或每100
毫升(液體)為標示基準,針對糖、鈉及飽和脂肪三項營養素,採「紅黃綠」三色分級
標示,其原則如下:
1. 糖、鈉及飽和脂肪含量低於以下範圍時,得標示為綠色:
(1) 固體食品(每100公克):糖5公克、鈉120毫克、飽和脂肪1.5公克。
(2) 液體食品(每100毫升):糖2.5公克、鈉120毫克、飽和脂肪0.75公克。
2. 糖、鈉及飽和脂肪含量超過以下範圍時,標示為紅色:
(1) 固體食品(每100公克):糖15公克、鈉500毫克、飽和脂肪4.5公克。
(2) 液體食品(每100毫升):糖7.5公克、鈉250毫克、飽和脂肪2.25公克。
3. 糖、鈉及飽和脂肪含量介於兩者之間時,標示為黃色。
4.食品標示升級!食藥署與健康署攜手推動「紅黃綠」制度https://www.mohw.gov.tw/cp-16-86083-1.html
衛生保健組 關心您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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