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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部增列甲氧滴滴涕、十氯三環十八碳二烯(得克隆)與2-(2H-苯并三唑-2-基)-4,6-二三級戊基苯酚(UV-328)為毒性化學物質,請化學實驗室清點是否運作前揭物質,並依法辦理,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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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有效
日期:
2026/4/30
~
2026/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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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單位:
環境保護暨安全衛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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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方式:
環境安全衛生中心 萬雅宜 分機5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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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印
一、環境部增列甲氧滴滴涕、十氯三環十八碳二烯(得克隆)與2-(2H-苯并三唑-2-基)-4,6-二三級戊基苯酚(UV-328)為毒性化學物質,並增列禁止運作事項、修正汞之禁止運作事項。刪除四氯乙烯得使用用途之清潔劑用途,並增列禁止使用事項及註解說明清潔劑使用期限。公告內容詳如附件。
二、請化學實驗室檢視是否運作以上化學品,除依法規內容辦理,並請聯絡本中心,以便進行適法性因應。
附件:
來文 (1).PDF
a09000000e_1150044069_senddoc1_attach1.pdf
a09000000e_1150044069_senddoc1_attach2.pdf
a09000000e_1150044069_senddoc1_attach3.pdf
a09000000e_1150044069_senddoc1_attach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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