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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學期學生諮商中心招募義務輔導老師】
(一)應具備條件: 1.具服務熱忱、對輔導工作有興趣,且能配合本中心相關業務推廣之本校教學專責之教師。 2.具『學生輔導』、『性別議題諮詢』、『生活適應與情緒管理』、『生涯規劃』相關背景者尤佳(可檢附相關證照及研習證明)。 (二)義輔老師報名表,如附件一。 (三)義輔老師應具備條件及聘任要點,詳參義務輔導老師制度實施要點,如附件二 (四)報名者依實施要點遴選符合資格之義輔老師,開學第一週召開期初座談會,第三週起值班,期中考週及期末考中不值班。遴選結果以e-mail通知。 (五)報名方式: 請於115年8月20日(四)前將附件一報名表e-mail至fish@mail.npust.edu.tw黃靖容社工師/分機7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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