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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重申本校教職員公同仁出國申請及差勤管理事項,敬請各位師長及同仁們配合遵循相關規範,以免觸法。
*訊息有效日期:2026/8/6 ~ 2026/12/31           *公告單位: 人事室
*聯絡方式:人事室 張先生 分機6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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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師長及教職員工同仁好:
為維護同仁權益及確保校務運作順暢,人事室特別溫馨提醒,同仁如有出國規劃,請務必於出境前完成校內的差勤系統請假程序。
下列重要事項請同仁們攜手配合:
》》》》》》出境事前完成請假手續
•出境前須申請:
全體同仁如有出國需求(包含平日與假日),請務必於出境前在差勤系統完成請假,並經校方核准後始得出境。
•公假請檢附證明:
申請國內外「公假」,請於差勤系統中併附核准簽文及相關證明文件。
•特殊補假說明:
除有特殊情形經簽准外,始得辦理事後補假。
***赴陸港澳地區特別提醒
•全體規範:
全體同仁(包含教師、兼行政職教師、職員、適用勞基法人員及留職停薪之職員與兼行政職教師)若前往陸港澳地區,除完成校內請假外,務請於出境前至陸委會「國人赴陸港澳動態登錄系統」完成登錄,並將登錄結果截圖或檔案上傳至本校差勤系統辦理出國申請。人事室網頁首頁已設有「赴陸港澳專區」提供查閱相關事項。
•職員、兼行政職教師及特殊列管人員:
公務人員、兼任行政職教師及特殊列管人員(如:涉及國家核心關鍵技術業務人員),不論平日或假日、因公或非因公(暑假、休假、事假或加班補休等)前往陸港澳(包含過境或轉機),均須在事前提出申請,經簽報學校同意並函經相關主管機關許可,並完成前項之登錄後始得出境,近期有多起因未獲主管機關許可,至在海關無法出境之案件,請各位同仁莫要輕忽。
※※※權益與規範宣導
•法規新制上路:
依據公務人員違法(規)赴陸港澳懲處原則等規定,自115年7月1日起,未經申請同意或許可赴陸港澳者,將予相關懲處。至非具公務人員身分同仁,如有違規行為,學校亦將秉權責參酌前開原則議處。另國立大專校院如有違規情事,亦列為教育部考核學校補助款扣減之參據。
綜上,敦請各位師長及同仁們配合及遵循相關規範,以免觸法。
[如有相關疑義問題,惠請洽繫人事室]

謝謝各位師長及同仁!敬祝 暑安~
人事室 敬啟



關鍵字: 赴陸港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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