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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函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勿下載、重製、分享、上傳或公開傳輸受著作權保護之檔案內容
*訊息有效日期:2026/8/18 ~ 2026/9/18           *公告單位: 教務處課務組
*聯絡方式:6406 陳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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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智慧財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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