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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辦理住宅租賃糾紛處理及諮詢業務
*訊息有效日期:2026/9/2 ~ 2027/12/31           *公告單位: 學務處生活輔導組
*聯絡方式:6471 利教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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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內政部為健全住宅租賃關係、協助住宅租賃承租人維護其合法租賃權益,委託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辦理住宅租賃糾紛處理及諮詢業務。
二、租屋糾紛承租人電話法律諮詢服務電話:412-8518 轉2 再轉6(市話請直撥,手機請加02)
三、內政部委託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之公告與服務簡介資訊如附件,請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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