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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公告本校115學年度「學生外語能力檢定獎勵」申請事宜,請符合資格之學生依限提出申請,請查照。
一、依據本校「國立屏東科技大學學生參與外語能力檢定獎勵辦法」辦理。
二、申請對象及申請期限: (一)凡符合本校外語能力檢定獎勵之語言別及獎勵標準者,均得提出申請。 (二)115學年度申請受理期間自公告日起至116年5月20日(星期四)止,逾期不予受理。 (三)凡檢測日期落於115年5月21日至116年5月20日期間,且符合獎勵標準者,得於申請受理期間提出申請;惟當年度畢業生申請至116年5月20日(星期四)止,且申請時須仍具本校在學身分。
三、申請程序及應備文件: (一)填妥「外語能力檢定獎勵申請表」,並檢附相關外語能力檢定證明文件。 (二)申請表經單位主管核章後,連同相關文件一併送至教務處課務組辦理。 (三)「外語能力檢定獎勵申請表」下載路徑: 本校教務處網頁 → 表單下載 → 學生外語檢定獎勵。
四、注意事項: (一)學生外語能力檢定獎勵每學年僅得申請一次。 (二)申請人應確認檢定日期及所檢附之證明文件符合本校獎勵辦法之規定。 (三)申請截止日為116年5月20日,請符合資格之學生於期限內完成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五、獎勵金核發時間: 115學年度外語能力檢定獎勵金預計於116年7月中旬核發,實際核發時間依相關行政作業期程辦理。
六、如有申請相關疑問,請洽教務處課務組 邱小姐,分機6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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