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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維護校園行車安全,請全校師生騎乘自行車(含微型電動二輪車、電輔車)時,確實遵守以下騎乘規範: 一、依限速行駛:校園內請減速慢行(建議時速維持於20km/h以下),行經路口及彎道時應主動減速並注意來車。 二、優先行駛慢車道:在劃有快慢車道分隔線的道路上,自行車(慢車)應於慢車道內靠右行駛。 三、禁止行駛快車道與人行道:除人行道設有「單車與行人共道」或劃設「自行車專用道」標誌標線,否則自行車不得騎上人行道或騎樓(室內)。 四、不得併排騎乘:自行車在慢車道上應順向單排騎乘,不可兩輛以上併排或逆向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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