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維護校區人車安全,建立良好的校園交通秩序,依據本校車輛管理辦法第五條『違規車輛處理』 辦理相關事項。
二、自107年1月15日起,本校交通稽查小組對校區內未辦理(RFID)停車識別證車輛,將開具違規單、就地加鎖,照相存證。
三、校區違規車輛經稽查小組開具違規單者,應於十四日內自行至自動繳費機繳清違規處理費。
四、未依期限繳清違規處理費者,教職員工送請相關單位主管協助處理,學生並依校規處分。
五、校園車輛未辦理(RFID)停車識別證稽查日程表,如附件。
六、 相關問題、申訴及意見反應:請逕洽或電洽 生活輔導組 交通稽查小組( 08-7703202分機76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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