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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111學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自行評估實施計畫
*訊息有效日期:2023/1/18 ~ 2023/12/31           *公告單位: 秘書室
*聯絡方式:#6556 金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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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校112年(111學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自行評估實施計畫,經112年1月13日111學年度第1次內部控制專案小組會議通過並經核定施行。
二、實施方式
本校由相關單位依職責分工評估控制環境、風險評估、控制作業、資訊與溝通及監督作業等內部控制五項組成要素運作之有效程度。每年至少辦理一次。各單位得視其業務屬性或需要,提出抽核方式、範圍及比率,以作為執行依據。
教學單位由行政單位提供教學單位常見或應特別注意之風險態樣,及控制重點,彙整為教學單位自行評估表,經各教學單位自行評估後,由行政單位相關業務主辦人員檢覈相關自行評估內容,再提供教學單位參處。
三、評估期間
(一)學院及教學單位評估期間為111年8月1日至112年7月31日(學年制),各單位自行評估應於112年8月14日前完成。
(二)行政單位評估期間為112年1月1日至112年12月31日(曆年制),各單位自行評估應於112年12月31日前完成。


關鍵字: 內部控制制度 自行評估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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