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畢業季節將至,提醒您~ 申辦就學貸款學生請屆期依約償還貸款本息,如逾期未還款者,臺灣銀行將會對借款人及連帶保證人提起訴訟求償,並聲請強制執行薪資、財產。金融聯合徵信中心則會將就貸學生及連保人列為金融債信不良往來戶,並開放給各金融機構查詢。該債信不良紀錄,將影響就貸學生及連保人日後與國內各金融機構往來,亦將影響就貸學生及連保人日後在國內、國外之就業或就學機會,務必多加留意。 學生如有還款困難之情形,請善用申請緩繳貸款本金及延長還款期限等機制,相關事宜請洽詢臺灣銀行;如繼續升學或有任何異動情事,應由學生主動告知承貸銀行,以維護自身權益。
關於『就學貸款輕鬆還』措施: 為協助就學貸款貸款人減輕還款負擔,教育部於107年9月1日起推動就學貸款輕鬆還新措施,說明如下︰ (一)新增只繳息不還本(只繳息期)︰ 1、已經開始還款之貸款人,皆可以向承貸銀行申請「只繳息不還本」措施,貸款人可依自身需求及經濟負擔,向承貸銀行申請最長4年之「只繳息期」,只繳息期間,貸款人無須償還本金,只須繳交利息。 2、貸款人最長可享有4年之「只繳息期」,每次至少申請1年,並得分次申請,貸款人可自行選擇只繳息的期限,如1次可申請1年至4年「只繳息期」,「只繳息期」過後,貸款人再依原定借款期間攤還本息。 (二)放寬緩繳門檻(緩繳期)︰ 1、現行規定中低收入戶及每月收入未達3萬元之貸款人可申請緩繳本息,「緩繳期」每次申請1年,最多4次。貸款人於「緩繳期」完全不用負擔利息,由政府負擔。 2、放寬申請者緩繳門檻,由每月收入未達3萬元調整為每月收入未達3.5萬元,強化對於弱勢學子之照顧。
教育部公告措施:https://www.edu.tw/News_Content.aspx?n=9E7AC85F1954DDA8&s=5E57C530BE471E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