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交通部「113年清明連續假期公共運輸優惠措施」
一、交通部公路局高雄區監理所屏東監理站113年3月20日高監單屏三字第1130057329號函辦理。
二、為鼓勵民眾(學生族群)於連假期間搭乘公共運具,交通部公路局將實施清明連續假期公共運輸票價優惠措施如下: (一)88條國道客運路線票價平日優惠或原票價85折優惠。 (二)搭乘國道客運、台鐵、高鐵,10小時內轉乘在地客運享一段票或基本里程免費。 (三)113年4月4日至113年4月7日東部優惠(擇一使用): 1、持臺北-宜蘭、臺北-花蓮國道客運路線票根向指定租車業者租車享優惠;再憑租車證明及上述客運來回票根,回程再享優惠。 2、購買東部「台灣好行」套票或當地住宿證明,享臺北-宜蘭、臺北-花蓮國道客運路線來回票4人同行1人免費優惠,回程總票價再抵退200元。
三、檢附清明連續假期公共運輸優惠措施海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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