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學期間曾申辦就學貸款學年被歸類為BC類同學或就貸連帶保證人,請務必盡快檢視借款個案是否持續按時繳納就貸利息相關款項。 說明: 1.每學期臺銀就貸撥款前,進行重複資料校對與檢視借款人與連帶保證人金融債信整體信用。 2.經確認全體申辦學生資格信用優良,再進行專案匯款程序,若有個案列為債信不良紀錄,將影響本校就貸撥款程序。 3.因攸關全校就貸生權益,請同學務必依照臺銀就貸規定按月繳納利息。 4.就學期程曾中斷之A類就貸學生(如大學升研究所或當兵等),中斷期間過渡期衍伸之本金與利息繳納,經臺銀通知借款人繳款,亦須依照規定繳清款項。
舊制就貸申請條件再次說明: (一)家庭年收入在114萬元以下,就學期間每月利息由政府全額補助。(A類) (二)家庭年收入逾114萬元至120萬元(含)者,就學期間每月利息由教育主管機關負擔半額、另半額由學生自行支付;學生依本校通知,補件後可辦理就學貸款。(B類) (三)家庭年收入逾120萬元,但學生本人及其兄弟姐妹同時有二人以上就讀高中以上學校者,依本校通知繳交學生本人之兄弟姊妹在學證明可辦理貸款,就學期間每月利息由學生自行支付,未繳交者不予辦理就學貸款(C類)。 *請注意:以上B、C類學生,在學期間需自撥款日次月起自行支付每月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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