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2課程申請教學助理(TA)之注意事項:
一、提出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0年02月26日(五)止,務必於時限內完成申請作業,逾時者將視同放棄申請不予受理。
二、有意申請教學助理之教師請至「教師教學助理申請系統」登記申請,核定補助後通知各申請教師。網址:https://elearning.npust.edu.tw/ta/#/。
三、開放申請教學助理分為以下三類課程: (一)大班課程:審核以修課人數達100人以上之課程,每門課核定1位教學助理。 (二)實驗、實習課程:審核以必修課程為優先,課程名稱需含「實驗」二字者,或經教學助理審查會議認定之實作課程,每門課核定1位教學助理。 (三)游泳課程:協助教師在泳池教學防止運動意外事件之發生,該助理需具 備救生員執照維護泳池場域之安全,核定教學助理人數依據「游泳池管 理規範」辦理。
四、不予補助課程:實務專題、外語實務、校外實習、生活服務教育、專題討論及碩士論文。
五、檢附109-2教學助理申請流程。
溫馨提醒~ ※如需聘用外籍學生擔任教學助理,需領有工作證,並依據許可期間進用及核發薪資,請提醒同學確認工作證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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