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學年第2學期休學生,欲參加學生團體平安保險者,請於113年3月8日前完成繳費 !別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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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有效
日期:
2024/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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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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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單位:
學務處健康促進諮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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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方式:
7611邱小姐
健康中心通知:
基於保障學生保險之權益,建議學生於休學期間仍要繳交學生團體保險費,否則視同放棄此權益。
提醒同學務必請於每學期開學3週內完成繳費(自行上第一銀行第e學雜費入口網站/列印學生平安保險繳費單)。才具有學保保障,未於期限內完成繳費視同棄保。
★112學年第2學期休學期間學生團體平安保險繳費注意事項通知-請參閱如附件!
健康中心 祝您平安健康
附件:
112學年度第2學期休學期間學生團體平安保險繳費注意事項通知-1130122.pdf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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