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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青聚點】地方創生人才培育獎勵計畫徵件
*訊息有效日期:2025/11/11 ~ 2025/12/22           *公告單位: 研究發展處
*聯絡方式:李經理6571 黃專員6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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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教育部青年發展署為推動「打造永續共好地方創生計畫(114–117年)」,招募具行動場域與地方創生經驗之民間組織,成為「青聚點」,培力青年參與地方事務「從0到1」的能力與意願,鼓勵青年投入地方事務,建立地方創生所需之知能與行動力,發展行動方案,逐步養成後續銜接各部會地方創生行動計畫之能力。

二、申請類型與資格
(一)一般型:
1.申請單位須為依法設立登記之公司行號(商號)、組織、團體或法人,不含外國公司之子公司、分公司及辦事處。
2.提案代表為具備中華民國國籍,且應為申請單位之創辦人、負責人、代表人或內部實際管理階層,並具備5年以上地方創生相關工作經驗。
(二)共創型:
1.曾獲選本署110至114年青聚點(含學習性),且完整執行3年(含)以上,未曾喪失獎勵資格之申請單位或提案代表。
2.其餘資格與一般型相同。

三、獎勵類別與額度
(一)一般型:每案獎勵新臺幣(以下同)60至100萬元為原則,選擇性工作項目每案最高30萬元,合計上限130萬元。
(二)共創型:每案獎勵120萬元為原則,選擇性工作項目至少擇一辦理且每案最高30萬元,合計上限150萬元。

四、提案方式及受理時間
(一)提案時間:
1.共創型:即日起至114年12月1日(星期一)中午12時止。
2.一般型:即日起至114年12月22日(星期一)中午12時止。
3.如未入選共創型之單位,得修改計畫書後再送一般型。
(二)提案方式:採線上申請方式辦理,請至本案提案系統(https//changemaker.yda.gov.tw/Gather/Apply),申請人應於提案期間至系統註冊會員、登入、填寫計畫書摘要表,並上傳下列應備文件,完成提案程序。

五、詳細資訊請參閱附件資料

六、計畫窗口:
郭小姐02-77365429、林小姐02-77365428


關鍵字: 地方創生 青聚點 人才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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