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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貸重要訊息~【113-1教育部就學貸款年收級距申貸條件及校內住宿與校外租各項繳件資料公告】
*訊息有效日期:2024/6/5 ~ 2024/9/30           *公告單位: 學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
*聯絡方式:課指組詹小姐分機6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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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就學貸款申請條件: (繳納戶籍資料-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需含詳細記事)
(一)家庭年收入在120萬元以下,就學期間每月利息由政府全額補助。(甲級)
(二)家庭年收入逾120萬元至148萬元(含)者,但學生本人、其兄弟姊妹與子女同時有二人以上就讀者,依本校通知繳交戶籍資料(學生本人之兄弟姊妹與子女)及在學證明(大學(含)以上在學之兄弟姊妹及子女才需繳交)可辦理貸款,就學期間每月利息由政府全額補助;學生依本校通知,補件後可辦理就學貸款。(乙級)
(三)家庭年收入逾148萬元,但學生本人、其兄弟姊妹與子女同時有二人就讀學校者,依本校通知繳交戶籍資料(學生本人之兄弟姊妹與子女)及在學證明(大學(含)以上在學之兄弟姊妹及子女才需繳交)可辦理貸款,就學期間每月利息由學生自行支付,未繳交者不予辦理就學貸款。(丙級)
(四)家庭年收入逾148萬元,但學生本人、其兄弟姊妹與子女同時有三人以上就讀學校者,依本校通知繳交戶籍資料(學生之兄弟姊妹與子女)及在學證明(大學(含)以上在學之兄弟姊妹及子女才需繳交)即可辦理貸款,就學期間每月利息政府全額補助。(丁級)

【請注意】以上丙級二人就讀之學生,在學期間需自撥款日次月起自行支付每月利息。

家庭年所得由學校報教育部,經教育部彙總送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查調後,將查調結果轉知學校;校方依據查核後之資料,針對學生逐一通知確認是否符合辦理資格,

★合格者:預先繳交以下相關資料---經校方檢核配合財調分級合格者,才可通過本學期就學貸款申請。
1.兄弟姊妹/子女『成年』:
(1)戶口名簿或三個月內戶籍謄本(含記事)
(2)兄弟姊妹或子女在學證明(就讀大學以上需檢附)。
2.兄弟姊妹/子女『未成年』:戶口名簿或三個月內戶籍謄本(含記事)。

★不合格者:依規定取消就學貸款並補繳費用。

二.就學貸款繳交資料: (家庭總年收120萬以上須繳納戶籍資料-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需含詳細記事)
★就學貸款申請單請勿輸入【行政減免學雜費】及【行政院補貼校內住宿費】欄位
(一)【臨櫃對保-校外住宿】繳交:
1.正式對保單第2聯紙本(臺銀現場臨櫃提供正本)
2.學雜費繳費單第2聯紙本
3.個人租屋契約書影本
(二)【臨櫃對保-校內住宿】繳交:
1.正式對保單第2聯紙本(臺銀現場臨櫃提供正本)
2.學雜費繳費單第2聯紙本
3.住宿費繳費單第2聯紙本
(三)【線上申貸-校外住宿】繳交:
1.正式對保單第2聯電子檔(臺銀就貸系統下載表單需含線上對保專用章)
2.學雜費繳費單第2聯電子檔
3.個人租屋契約書影本電子檔
(四)【線上申貸-校內住宿】繳交:
1.正式對保單第2聯電子檔(臺銀就貸系統下載表單需含線上對保專用章)
(已授權學校下載審核)
2.學雜費繳費單第2聯電子檔
3.住宿費繳費單第2聯電子檔

【113學年度重要訊息請注意】:
112-2學期財調家庭所得編列為乙級、丙級、丁級者,或113-1學期為本學制就貸初次新辦理者,請事先同步繳交〔已成年兄弟姊妹或子女〕戶口名簿或三個月內戶籍謄本(含記事)+在學證明-大學(含)以上兄弟姊妹或子女;〔未成年兄弟姊妹或子女〕戶口名簿或三個月內戶籍謄本(含記事)-高中(含)以下兄弟姊妹或子女,俾利預做事先檢核登記。待教育部公布113年申報112年綜合所得稅清單家庭總年收財調資料後,盡速完成113學年度系統財調最新分級。
★務必9月6日前完成就貸程序,臨櫃現場對保單與相關資料盡快寄送課指組,逾期恕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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