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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學年度幼兒園教師教育學程招生簡章
二、招生名額 幼兒園教師教育學程: 一般生45名外加原住民生3名。 三、報名資格:以 115 學年度仍在學為基準,其資格如下: (一)一般生及外加原住民生:本校學生,包含日間部、進修部、在職專班等學生,並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 1.本校大學部2年級(含)以上學生,前一學年學業平均成績達70分以上,操行成績達80分以上者。 2.由研究所甄選、甄試、考試方式錄取本校研究所之新生(含預研生),其入學成績在該班前90%者。 3.本校研究所2年級(含)以上學生,前1學年學業成績、操行成績平均達80(含)分以上者。 4.轉學生合乎上述報名資格者,應提出原就讀學校成績證明。 5.原住民籍學生參加教育學程甄試,得按一般錄取標準降低總分25%,其名額採外加方式,每班最多3人。考試成績未經降低錄取分數已達一般錄取標準者,不占上述外加名額。 (二)報考系所規定: 1.欲報考教育學程須於報名時具備(或切結即將取得)本校在學資格。 2.請於報名時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如學生證、成績單、畢業證書等)。 (三) 報名網址:http://courseeng.npust.edu.tw/teachertraining/ 四、報名費 每人報名費新台幣500元整。郵局劃撥帳號:04749652 (一)115年8/19~8/25報名成功者請至郵局劃撥或使用網路ATM繳費。請將執據上傳報名網站,於8月25前未上傳者,視同未繳費,報名不成功。(繳費方式請參考簡章P13說明) (二)115年8月25日(星期二)12時~16:30時止,僅限補件者上傳補件資料,補件成功者請記得繳費並上傳執據,未於8月26日10時上傳執據者,視同未繳費,報名不成功。 五、修業年限 (一)修業年限:至少2年,另加半年全時教育實習。同時不得超過學校修業年限規定。修業年限已至最後一學年的同學,請注意教育學程修業年限。 (二)課程: 1.本校幼兒園師資教育學程應修畢教育專業課程50學分以上,包括教育專業課程(含教保專業課程)、教育專門課程。 2.修習本學程在校修課共需兩年時間(3個學期以上),現為大四生及二年級以上研究生,如擬報名本學程者須有充分準備及規劃,可依本校規定之修業年限畢業者(大學部至多六年,研究所一般生至多四年,研究所在職生至多六年),始可報名本學程,否則後果自行負責。(依本校學則規定延長修業年限之學生,不得申請參加甄選。) 3.進入教育學程之學生,修畢規定之教育專業課程及專門課程至少50學分以上,始得參加教師檢定資格考。教師資格檢定通過後,須參加半年教育實習,教育實習成績及格者由教育部發給教師證書。 六、報名日期、地點 日期:網路報名115年8月19日(星期三)起~8月25日(星期二)中午12時止(星期二僅半天);8月22日(星期六)、8月23日(星期日)亦受理網路報名作業。8月25日12時~16:30時止,僅受理缺件補繳資料,不受理報名作業。 資格審查:1.通過應考資格審查名單,才可進行繳費。 2.繳費500元。115年8/19~8/25報名成功者請至郵局、網路ATM繳費。 3.115年8月25日12時~16:30時止;限缺件者補繳資料上傳,審查通過者請速至郵局劃撥繳費。 准考證列印:8月26日11時起自行下載列印准考證應試。(請自行至報名網站下載准考證應試。) 報名網址:http://courseeng.npust.edu.tw/teachertrain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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