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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中華民國115年6月16日教育部臺教技(一)字第1152301635號函辦理。 二、申請時間:115年7月1日至115年7月15日。 三、本案遴選原則說明如下: 1.對象:學生身分(若為應屆畢業生請註明其畢業年月) 2.所取得之證照為截至目前所取得之所有證照累積,不限取得之時間,不限專業領域及發照單位(學生時期報考時所取得之證照為宜)。 3.所取得之專業證照請先分為「擇優證照」及「參考證照」,擇優證照應符合學生就讀系科本職所學,技專組學生之擇優證照以30張為上限,其餘專業證照以參考證照登錄,不限張數。但研習證書、結業證書及訓練合格證書等不予列入。 4.證照選定原則: (1)「擇優證照」可以將勞動部技能檢定、考選部專技人員考試、取得難度較高之國際證照列為優先,且擇優證照必須與本職所學(就讀系科)相關,與就讀系科無關之證照請一律列為參考證照。 (2)同一種證照不同級別時,將僅以該張證照最高等級之成績進行評選。例如同時具備電腦軟體應用乙、丙級,則僅以乙級進行評選,不會重覆計算為2張證照;多益考10次,則僅以分數最高的那一次成績進行評選,不會重覆計算為10張證照。 5.應用外語相關系科學生,如欲以英語檢定成績推薦參加「外語類」證照達人遴選,其檢定內容須包含聽、說、讀、寫等測驗項目,且檢定成績技專校院組須達CEFR C1(含)以上等級,方可進行提名。 6.依據本次教育部來函說明第五點,教育部推動技職教育政策方向,非以鼓勵學生傾向考取各類證照為學習目標,於遴選技職傑出獎之證照達人獎項,將以學生考取之證照與就讀系科本職所學或就業之關聯性,及考取證照之質量作為遴選標準。例如持有勞動部技能檢定乙級以上技術士證、參加外語檢定須達CEFR B2(含)等級以上成績等,建議各校以證照等級較高或有利職場需要者優先推薦。 7.本案遴選要點規定學生申請之專業證照必須與就讀科系相關,故惠請系所協助確認證照是否符合選定原則並予以核章推薦遴選。
四、本案系所推薦學生請填寫附件申請表並於115年7月15日前將系所核章申請表及佐證證照電子檔寄至職涯發展處asdqq520@mail.npust.edu.tw,由職涯發展處協助登錄系統。 五、教育部辦理技職之光遴選及表揚要點及校內證照達人申請表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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