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注意▲ 114年2月1日起至114年2月21日請至學務資訊管理系統填寫申請資料並列印紙本資料繳交至課指組 執行方式為A+B模式: A.安心學習助學金為必選項目,同意參與後須再完成B.適性發展至少一項﹐始得核發助學金。 A.安心學習助學金為每月核發,倘若有未完成B.適性發展方案者,須無條件返還已領取之助學金。 請各位同學留意,安心學習助學金申請截止後,不再開放第二期補助項目申請。
一、申請日期:114年2月1日至114年2月21日(星期五)17:00前,請至【學務資訊管理系統】填寫申請資料並列印繳交紙本申請資料及其他相關文件至學務處課指組辦理,請儘早備齊所需資料繳件,逾期不予受理。
二、補助對象: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本校有正式學籍之大學部及碩博士學生(不含延畢業生、碩專生、公費生及校外實習且領有薪資、獎助金或津貼實習生)並符合下列所有資格者。 (一)符合下列任一經濟或文化不利學生資格者。 1.具學雜費減免資格者 (1)低收及中低收入戶學生。 (2)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學生。 (3)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4)原住民學生。 2.具大專校院弱勢助學金資格者。 3.家庭突遭變故致使經濟陷入困境並通過學校認定者。 4.需經濟協助之懷孕學生、扶養未滿3歲子女之學生。 5.其他經由學校認定為經濟不利學生。 (二)前一學期及當學期未記申誡以上處分者。
三、執行模式:須完成【基礎輔導方案】及【適性發展方案(至少一項)】,始得核發助學金,違者則須返還已領取之助學金。
四、補助項目: 基礎輔導方案:安心學習助學金。 適性發展方案: 1.競賽拔尖補助 2.技能培訓與證照檢定補助 3.外語文增能獎勵金 4.多元能力學習獎勵金 5.文化資本獎勵金 6.職涯規劃獎勵金 7.履歷輔導獎勵金 8.求職面試獎勵金。
四、注意事項: 1.若無申辦安心學習助學金之讀書會者,無法單獨申請適性發展方案任何一項補助項目。 2.請至學務資訊管理系統列印最新申請表單,勿沿用舊表,使用舊表將不予受理申請。 3.申請表單簽名欄位需列印後親自簽名。 4.如父母已離異,僅能提供父或母一方之財稅證明者,請事先簽署無法取得切結書並詳細敘述原因(附件三)。 5.申請表(要點附件1),申請人及系/所/學程單位主管簽名欄位,請記得簽名,若為原住民族學生,請再至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核章,勿空白。 6.經濟不利證明須提供全戶112年度所得稅清單及財產清單。 7.學生證請先蓋有113學年度下學期註冊章再檢附。
五、聯絡人: 如果同學有安心學習助學金任何問題,請同時寄信給下列兩位承辦人,謝謝同學配合。
學務處課指組呂宛樺 小姐,校內分機 6465 E-mail:wanhua@mail.npust.edu.tw 教務處教學資源中心蕭亦妏 小姐,校內分機 6270 E-mail:jojohsiao@mail.npust.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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